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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国航、厦航、中联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宣布调整国内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规则。 2026年4月5日(含)以后销售的客票,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调整为: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每旅客60元。 800公里以上路段每人120元。婴儿享受全国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%的优惠,免收燃油附加费。根据规定,儿童(含无人陪伴儿童)、革命伤残军人、伤残人民警察购买国内民航正常成人票价50%的,每旅客飞行里程800公里(含)以下,加收燃油附加费30元。 800公里以上路段每人60元。燃油附加费开始征收日期为sed 在机票签发日期。 2026年4月5日之前签发的国内航班客票,2026年4月5日后变更的,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予退还。
(编辑:杨秀峰)